一、考核总体布置
(一)考核对象
上海师范大学所有在编在岗人员。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工作考核。
不列入考核的范围:
1.实习期、试用期等在岗人员,只定评语,不定等第;
2.当年病、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;
3.本人提出调动,已经学校领导批准,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,原则上不参加考核;
4.接受立案审查,尚未结案的;
5.公派出国人员,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考核,回国后,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,确认其考核等第;
6.国内进修学习人员,超过半年以上者参见上述第5条执行。
(二)考核办法
新的考核办法将从明年开始实行。今年的考核标准及方法仍按原有方法实行。
1.以各系列岗位职责为考核基础,按岗位系列进行分类、分级考核,量化考核指标。
2.学校负责对校聘岗位实施科研考核,学院负责校聘岗位的年度考核总评。人事处负责认定校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是否通过。
3.学院及部门负责院聘岗位和一般人员的考核工作。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,可由各学院依据本学院的情况,参照《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》(2003)的标准进行考核。
4.机关工作人员考核,按《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标准》(试行)进行。其他非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可予以参照。
(三)考核等第
1.分为优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种。其中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考核人员10%。
2.辅导员考核等第由学工部负责统一作出评价,不列入学院考核范围。
3.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,考核的等第为不合格。
(四)考核时间节点安排
1.11月20日,各学院、部门布置考核工作。
2.11月20——11月30日,个人提交考核表。
3.12月1日——12月12日,学院、部门考核、拟定考核结果。向个人反馈。完成网上考核流程。
4.12月15日,学院、部门明细表、汇总表,人事处汇总。
(五)考核与津贴发放
1.年终一次性奖金:合格及以上者发放,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。
2.本年度为2008——2010年度聘期的第二年,申请中期合并考核者,如聘期考核通过,补发所减扣的岗位津贴。
(六)考核途径
1.学院、机关人员、直属单位均实行网上考核。
2.后勤、校产、校医院仍采用纸质进行考核(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“上海师范大学职工考核表”考核)。
3.部分无法参加网上考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上网考核,需有书面委托书,也可以用填写纸质表格参加考核。
(七)部分校聘岗位人员教学、科研的免考核
1.免考核人员范围:校聘岗位中年龄距离退休不到二年的,或新引进188比分直播:的教学科研人员不到两年的,免予进行科研考核。
2.上述人员仍应填写考核表,教学、科研等项目不作等第评述。但学院应对其作出总的等第评价。
(八)优秀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%,考核系统将核定考核优秀的比例数。
人事处
2009-11-12
考核联系电话:64323993:黄志丽 64328639:王旭川